Oracle
我可以阻止 Oracle 使用者創建公共同義詞但允許私有同義詞嗎?
我遇到了一些問題,使用者錯誤地創建了公共同義詞,這導致人們認為某些對像在一個模式中,而實際上它們在另一個模式中。每個人都知道他們應該使用私人同義詞,但有時他們會忘記或犯錯,有人會被燒死。是否可以授予使用者創建私有同義詞但不允許公共同義詞的權限?
為了創建公共同義詞,您必須具有CREATE PUBLIC SYNONYM權限。要在您自己的模式中創建同義詞,您必須具有 CREATE SYNONYM 權限。所以,做你想做的事,使用:
GRANT CREATE SYNONYM TO the_user;
如果使用者擁有 CREATE PUBLIC SYNONYM 權限,您可以撤銷它:
REVOKE CREATE PUBLIC SYNONYM FROM the_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