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im
Exim 限制電子郵件和抄送數量
550 maximum allowed line length is 998 octets, got 1014
在退回的電子郵件中出現此錯誤。exim 中是否有解決此問題的設置?
試圖用Google搜尋,但找不到任何解決方案。
您得到的錯誤是基於RFC 2822 / RFC 5322 (Internet Message Format):
2.1.1。行長限制
該規範對一行中的字元數有兩個限制。每行字元必須不超過 998 個字元,並且應該不超過 78 個字元,不包括 CRLF。
998 個字元的限制是由於發送、接收或儲存 IMF 消息的許多實現中的限制,這些消息根本無法處理一行中超過 998 個字元。
2.2.3。長標題欄位
每個標題欄位在邏輯上是單行字元,包括欄位名稱、冒號和欄位正文。然而,為了方便起見,並處理每行 998/78 個字元的限制,標題欄位的欄位主體部分可以拆分為多行表示;這稱為“折疊”。一般規則是,只要本規範允許折疊空格(不僅僅是 WSP 字元),就可以在任何 WSP 之前插入 CRLF。
由於每個體面的電子郵件客戶端都可能符合此標準,如果您甚至不認為這是一個問題並嘗試解決它,那麼您可能不會拒絕任何東西,除了垃圾郵件。
如果您在
CC:
欄位中有很長的地址列表,您的電子郵件客戶端應在 988 個字元的行長度限制之前添加換行符。由於平均電子郵件地址長度為 23 個字元,因此每行大約有 43 個地址。如果您需要向這麼多收件人發送電子郵件,請考慮改用BCC:
欄位(或具有選擇退出可能性的郵件列表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