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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中需要收件人嗎?

  • February 20, 2017

我想知道根據定義在電子郵件中是否需要“收件人”-收件人,或者是否所有收件人都可以是密件抄送或抄送。

RFC5322 狀態

唯一需要的標題欄位是起始日期欄位和起始地址欄位。所有其他標頭欄位在語法上都是可選的。

但是 SMTP RCPT 呢?

所有收件人都使用RCPT TO:SMTP 動詞來描述;它們被視為“收件人”、“抄送”或“密送”的事實僅是由於郵件標頭,它們是DATASMTP 對話部分的一部分。

從 MTA 的角度來看,根本沒有區別:他們都是必須收到郵件副本的收件人。

引用自:https://serverfault.com/questions/83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