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ain-Name-System
MX-Record:IP 還是 FQDN?
我在 RFC 中沒有找到任何對此的參考,希望在這裡找到可靠的答案。
域
mail.example.com
執行郵件伺服器。我想為awesomeexample.com
指向的域設置 MX 記錄mail.example.com
。我可以使用 FQDN 還是必須使用靜態 IP 地址?
AFAIK
MX
記錄數據格式已正式化,RFC 1035
其中定義 MX 記錄應指向主機名(FQDN)而不是 IP 地址。MX RDATA format +--+--+--+--+--+--+--+--+--+--+--+--+--+--+--+--+ | PREFERENCE | +--+--+--+--+--+--+--+--+--+--+--+--+--+--+--+--+ / EXCHANGE / / / +--+--+--+--+--+--+--+--+--+--+--+--+--+--+--+--+
在哪裡:
PREFERENCE
一個 16 位整數,它指定在同一所有者處給予此 RR 的優先級。較低的值是優選的。
EXCHANGE
A**
<domain-name>
**指定願意充當所有者名稱的郵件交換的主機。MX 記錄導致由 EXCHANGE 指定的主機的 A 類附加部分處理。MX RRs 的使用在詳細解釋
$$ RFC-974 $$.
(當然,當時還沒有構想 IPv6,但是 IPv6 主機(也)會(也)查找 AAAA 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