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ain-Name-System
發件人地址的域未解析(回复 MAIL FROM 命令)
發送帶有後綴的電子郵件時,有時會出現此錯誤:
451 #4.1.8 Domain of sender address <user@mydomain.tld> does not resolve (in reply to MAIL FROM command)
該域
mydomain.tld
是可解析的,這意味著正確設置了 A、MX、PTR 記錄。但是,發送伺服器確實具有不同的域,但由於我將 MX 記錄設置為to
anotherdomain.tld
,因此允許從其發送電子郵件。有問題的電子郵件的信封是.mydomain.tld``mydomain.tld``anotherdomain.tld``user@mydomain.tld
我必須設置其他一些 dns 條目嗎?
或者我還能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雖然我想保留伺服器結構)
問題只是DNS解析之一。接收 MTA 沒有可靠的 DNS 解析,或者您的 DNS 伺服器不穩定。在不知道
mydomain.tld
實際是什麼域的情況下,任何人都無法確定是否屬於後者,但是向您發送此錯誤的收件人域越多,前者的可能性就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