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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需要保留 SPF TXT 記錄以實現向後兼容性?
有一個專用的 DNS SPF 記錄可用於 SPF 記錄。然而,DNS TXT 記錄也可用於向後兼容。
如果我可以定義 SPF 記錄 - 我應該刪除已棄用的 TXT 記錄還是保留它?
實際上遵循RFC 7208,第 3.1 節。您應該只使用 TXT 類型的記錄:
SPF 記錄必須作為 DNS TXT(類型 16)資源記錄 (RR) 發布
$$ RFC1035 $$只要。記錄的字元內容被編碼為$$ US-ASCII $$. SPF 的實驗階段支持使用替代 DNS RR 類型,但已停止使用。
SPFbis 工作組已於 2014 年 4 月棄用 SPF RR 類型。對此的推理也可以在RFC 7208 的第 3.1 節中找到。,它淘汰了舊的RFC 4408:
2003 年首次開發 SPF 時,分配新 DNS RR 類型的要求比現在嚴格得多。此外,對輕鬆部署新的 DNS RR 類型的支持並未廣泛部署在 DNS 伺服器和供應系統中。結果,SPF 的開發人員發現將 TXT RR 類型用於 SPF 記錄更容易、更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