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ain-Name-System

DNS 萬用字元只能是記錄的最左邊部分嗎?

  • September 18, 2012

我正在使用 TinyDNS,並已成功使用以下形式的萬用字元記錄:

+*.<domain>:<ip>

(+ 表示 A 記錄。)

我也可以使用:

+development.*.<domain>:<ip>

?

我的意圖是讓所有子域的開發網站在一條規則中指向我們的開發機器。

萬用字元 DNS 記錄有一個“*”(星號)作為最左邊的 DNS 標籤,例如*.domain.com. 域中其他位置的星號不能用作萬用字元,因此也*development.domain.com不能development.*.domain.com用作萬用字元 DNS 記錄。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引用自:https://serverfault.com/questions/429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