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base
在包含 20,000 個項目的目錄中查找文件名是否與在數據庫中查找行一樣有效?
我試圖決定是在 Linux 文件系統上唯一標識的文件路徑下儲存一些 XML 數據,還是在數據庫表的文本列中儲存一些 XML 數據。在所有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給定項目標識符(合併到文件路徑或數據庫唯一列中)的訪問時間是否大致相等?
我預計可能有 20,000 件商品。
20,000 對於數據庫來說不算什麼,但如果它們都在一個文件夾中,那麼對於文件系統來說卻是巨大的。
如果您將它們分成單獨的文件夾(可能使用 GUID 的前 2 或 4 個字母),這將有所幫助。
這也取決於您的工作量。如果您在表上執行大量阻塞/鎖定查詢,請使用文件系統。
如果您想將元數據與文件一起儲存並從第 3 方訪問它們,請使用 db.
如果要滾動自己的身份驗證以與文件互動,請使用 db.
如果您希望能夠輕鬆地從記事本修改文件,請使用文件系統。
如果它們很大,請使用文件系統。如果可以避免的話,您不希望表中有 20gb 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