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d
我可以在 CNAME 資源記錄中使用“@”作為規範名稱嗎?
我有一個 CNAME RR,它指向與 $ORIGIN 中定義的域相同的域:
$TTL 604800 $ORIGIN **example.com。** ... 在一個 10.0.0.5 www IN CNAME **example.com。**
是否必須在此處在規範名稱中指定 FQDN,或者我可以使用以下表格來代替?
www IN CNAME @
或者:
www IN CNAME
我檢查了 Ron Aitchison 的Pro DNS 和 BIND 10,以及Wikipedia 上的 CNAME 記錄文章,但沒有人解釋這是否允許(並且兩個來源都在範例中放置了 FQDN)。
正如 Håkan 在評論中所說,
@
and$ORIGIN
指令是原始區域文件格式的一部分(參見Bind 9 手冊和RFC 1035)。指令:
www IN CNAME @
和
www IN CNAME example.com.
是等價的,假設
$ORIGIN example.com.
.由於該
$ORIGIN
指令在 Bind 9 中也是可選的,因此您可以創建一個區域文件而無需提及您的 FQ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