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i-Virus

惡意軟體與病毒

  • January 15, 2019

惡意軟體和病毒之間是否存在合法的技術差異?我查看了維基百科條目,但我並沒有真正看到差異。

目前,我覺得這只是賽門鐵克為產品(功能)獲取更多資金的方式。但也許在這個領域更深入的人可以解釋這一點。

如果您想了解語義(沒有雙關語),病毒是惡意軟體的一個子集,因為它們(通常)是惡意的。使他們脫穎而出的是他們傳播自己。除此之外,從技術上講,沒有區別。惡意軟體是惡意軟體,因為可以編寫任何東西來執行作者想要的任何惡意活動,至少在被利用的任何漏洞範圍內。

現代術語應該真正遠離“病毒”並固化為“惡意軟體”。由於涉及的歷史,病毒仍然是一個已知術語。在病毒盛行的時候,大多數現代惡意軟體發揮作用的主要機制並不存在。他們必須做任何事情的唯一有效方法是傳播自己,這通常是通過磁片完成的。今天,有了網際網路和其他大型網路,無需編寫程式碼進行自我複制就可以接觸到大量的人是微不足道的。

出於行銷的目的,“病毒”這個詞有點嚇人,因為公眾知道這個詞以及他們在過去 20 年中造成的破壞的歷史。出於技術的目的,有許多惡意軟體比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病毒要危險得多。

非複制惡意軟體可以是您機器上的文件,就像複製病毒一樣,因此掃描程序應該有辦法找到其中任何一個。一個簽名就是一個簽名。

長話短說:恕我直言,這是賽門鐵克的行銷。他們正在考慮根據惡意軟體進入您系統的入口點來分解產品:電子郵件、Web、文件系統、網路共享、IM 等。他們擁有的獨立產品越多,收入就越多。但是,從技術上講,病毒是惡意軟體。

(彼得諾頓說病毒永遠不會對計算人口構成威脅。 輕笑

引用自:https://serverfault.com/questions/139594